各中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教育部公安部令第28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指南》(教发厅函〔2017〕5号)的要求以及学校安全工作的实际,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后勤保障处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后勤保障处各单位人员的消防意识,提高职工应对火灾事件处理能力,更好的服务全校师生,确保后勤服务工作安全零事故,决定于11月22日(本周五)下午进行消防演练活动,现就活动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后勤保障处下设中心全体员工
二、活动时间
2019年11月22日下午14:00~16:00
三、演练活动内容
(一)火灾演练讲解
邀请消防专业人员为相关员工进行消防知识讲解,着重对保勤保障处涉及的消防紧急疏散、灭火操作、救护演练等内容进行讲解和辅导。
(二)消防技能演练比赛
以竞赛形式,进一步加深各员工对消防实际操作的熟练程度。
四、活动方案
(一)火灾演练讲解
1、活动内容
邀请保卫处的专业消防人员,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由其针对后勤保障处涉及的水电、教室、物业、饮食设备等突发状况的处理以及医疗救护,进行重点介绍。
2、活动地点
流芳校区四教学楼L4002教室
3、活动时间
11月22日下午14:00—14:45
(二)消防技能演练比赛
1、比赛队伍组队
(1)各中心各安排4人参加比赛,共组织8个参赛队。
(2)要求各组队中心尽可能安排一线工作人员,尤其是各中心的安全责任人。
2、比赛规则及要求
(1)比赛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中心协助组织实施。
(2)比赛裁判由保卫处消防管理科科长担任。
(3)各队比赛的顺序以抽签为准。
(4)个人单项成绩以分队参赛过程的时间长短排名,对应名次得分依次为:第一名100分,第二名90分,第三名80分,以此类推。参赛队的成绩取各队员的时间之和。
(5)比赛项目须计时,计时要求:听到“开始”口令时,计时员开始计时直到队员完成动作,队员冲出终点线为止。
(6)如遇器材故障,经裁判确认后,更换器材重新操作。
五、比赛要求
各中心对本活动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严密组织,并于11月21日前将参赛人员名单报综合办。
后勤保障处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