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会小组:
经工大集团党总支委员会研究决定,拟定于2017年1月召开工大集团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为做好代表的选举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代会代表的产生
1.代表的名额分配:工大集团现有在岗职工157人,按在岗职工总人数15%左右的比例分配名额,正式代表总人数控制在24人。本届职代会正式代表为常任制,任期三年。
2.代表的构成:
代表既要有广泛的代表性,又要充分体现后勤服务工作的特点,管理干部代表比例不超过40%,一线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60%;代表中应有女代表和35岁以下青年代表比例分别不低于20%。
3.代表的产生办法
(1)各小组在选举代表之前,要组织职工学习《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和《中国工会章程》等有关文件,提高大家对职代会的认识,增强选好代表的责任感,保证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2)代表人选要具有先进性和广泛性。
(3)选举代表原则上以工会小组为单位,按照分配的名额和要求选举产生。各工会小组按18%的比例民主推荐代表候选人,召开单位职工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正式选举,各单位到会人数达本部门职工三分之二人数以上方为有效,候选人获选举单位全体职工半数以上赞成票方可当选为代表预备人选(若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则以得票多少为序,排至应选人数为止),选举方为有效。各小组推选产生的预备人选需报送“工大集团职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后方可当选为正式代表。
(4)学校本届“两代会”代表张兴唐、夏志敏、史红权、昌文娟、周建军、牛清霞、周洪斌共7人自然当选为工大集团职代会正式代表,可算小组基数,不占各小组名额。
(5)因工作需要,建议各工会小组长当选为正式代表。
(6)根据需要,大会设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为非常任代表。
4.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公民权的工大集团全日制在岗职工。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为行动指南,贯彻执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爱岗敬业、廉洁自律。
(3)热爱学校、关心集体,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有一定政策水平,具有较强的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能力,密切联系群众,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全局观念,能正确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5)能积极参加分工会的活动。
二、代表名额分配
职代会代表原则上按职工人数比例分配名额,具体如下:
小组名称
|
职工人数
|
代表名额
|
办公室、财务部、人力资源部
|
15
|
2
|
市场管理中心
|
5
|
1
|
商贸服务中心
|
39
|
6
|
交通服务中心
|
14
|
2
|
饮食服务中心
|
23
|
4
|
修建服务中心
|
16
|
2
|
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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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5
|
物业部
|
16
|
2
|
合计
|
157
|
24
|
三、具体要求
1.各工会小组要在支部及中心领导下,统筹安排,切实做好代表的选举工作。
2.各工会小组应按“代表名额分配”的指标选举代表,以保证代表结构的合理性和广泛性。
3.代表的选举工作务必于
2017年
1月
10日
前完成。
特此通知。
附件:工大集团第二届职代会代表登记表
工大集团职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2017
年1
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