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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大集团关于四十周年校庆和党的十八大期间安全稳定攻坚战实施方案
2012年09月26日     (点击: )

为切实做好学校四十周年校庆和党的十八大期间安全稳定工作,根据《武汉工程大学四十周年校庆和党的十八大期间安全稳定攻坚战工作方案》,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特制定工大集团关于四十周年校庆和党的十八大期间安全稳定攻坚战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为学校四十周年校庆和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以最高的工作标准,最强的组织领导,最细的安全措施,全面开展安全稳定隐患排查整治、广泛开展安全稳定宣传教育,确保工大集团在四十周年校庆和党的十八大召开期间不发生影响安全稳定的事件,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安全稳定攻坚战工作顺利进行,工作有效落实,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兴唐

副组长:吴光辉 郭 飞

成 员:昌文娟 霍志发 钟玉萍 刘建伟 周建军 张晓丹 孙和平 周洪斌

三、工作任务

1.全面开展安全检查和矛盾排查,最大限度消除安全稳定隐患

集团各部门要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开展矛盾排查,找出治安和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集团主管领导带队检查督办各单位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各部门重点对学生集体宿舍、员工集体宿舍、学生食堂、校内超市、商业网点等场所开展安全检查,尤其是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国庆节、四十周年校庆、十八大召开期间,要加大检查的频次和力度,特殊时期采取特别的手段,严防死守。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相关部门应立即改正;对不能及时整改的,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整改责任人。安全隐患尚未消除的,隐患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安全。对于随时可能发生安全事故或者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或停业整改,并报告集团。

2.实行定人、定位、定责“户籍化”管理

集团各部门要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和管辖范围内安全责任;对管辖范围内的学生集体宿舍、员工集体宿舍、食堂、校内超市,商业网点等,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人,实行定人、定位、定责“户籍化”管理,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实现安全责任全覆盖。集团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3.强化安全宣传“三提示”

统一规范宿舍区、食堂、以及商业服务场所的“三提示”标准、标识,针对性开展“提醒、警示、禁止”宣传,覆盖率达到100%。

四、工作步骤

四十周年校庆和党的十八大期间安全稳定攻坚战分四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9月20日至9月22日)。各部门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2.组织实施阶段(9月23日至9月26日)。集团各部门按照工作目标和工作职责,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3.全面攻坚阶段(9月27日至党的十八大闭幕)。要研判集团安全防控形势、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调整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查漏补缺,开展攻坚行动,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方案,全面整改。

4.总结阶段(党的十八大闭幕后)。各部门对安全稳定攻坚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将工作情况报集团办公室。集团办公室将汇总情况报集团领导及保卫处,并对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将四十周年校庆和党的十八大期间安全稳定攻坚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和首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力攻坚,确保完胜。

2.明确责任,强化督导。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明确工作责任,狠抓落实。对在此项工作开展期间因工作不力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加强沟通,及时反馈。各部门要加强信息收集反馈工作,明确专人负责信息上报,9月27日前向集团办公室汇报自查结果,重大情况随时通报,联系电话:87195877。

工大集团

201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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