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工会各小组:
为巩固“三严三实”活动成果,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职工“送温暖”工作,现就2016年度困难职工补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补助
各小组根据在岗职工(不含兼职,须为分工会成员)的实际情况,由各小组统一组织申报(双职工的不得重复申报)。
二、补助标准
将各小组申报情况汇总后,分工会将按申报人员的具体情况确定困难补助等级及标准,报校工会备案后,予以补助。
三、申报程序
在岗职工确有生活困难者,需本人填写《武汉工程大学工大集团分工会困难(特困)职工登记表》(见附件),经所在中心负责人和工会小组长核实同意并签署意见,请于2017年1月10日前报分工会,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刘炳端。
四、统计要求
1、申请困难补助的职工必须如实填写《武汉工程大学工大集团分工会困难(特困)职工登记表》,字迹端正,不得涂改。
2、工会各小组长必须严格把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违反程序要求,弄虚作假,群众反映较大,申报核查不实的,分工会将予以取消会员资格,追究责任,并进行通报。
工大集团分工会
2017
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