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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工程大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2019年04月17日     (点击: )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最大限度地减轻事件带来的影响,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指导思想和制定依据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湖北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教育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依据,结合武汉工程大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实际,构建“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全面提高学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1.3基本原则

1)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坚持学校党委、行政的统一领导,实行领导责任制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发生突发事件后,各单位(部门)要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在处置工作中,既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又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责,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严肃责任追究。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突发安全事件第一责任人。

2)预防为主,群防群控。把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在学校日常管理之中,加强基础工作,完善网络建设,增强预警分析,做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将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力争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对师生员工的危害。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一线,掌握情况,控制局面。形成学校各有关单位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格局。

3)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要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原则,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

4)加强保障,提高效率。从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领导机构、经费保障、信息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应急能力,提高工作效率。

5)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边抢救处理、边上报信息、边调查核实,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事态发展。

   

   

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校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分管该项工作的校领导

成员:党政办公室、宣传部、保卫处、后勤保障处、计划财务处、网络信息中心、校医院负责人,各学院党委(总支)书记。

2.2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级别划分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教育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I级)、较大(II)和一般(III级)三个级别。

3.1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

1)学校内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2)学校内出现鼠疫、霍乱、炭疽等烈性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学校发现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标准;

5)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人员死亡;

6)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漏,造成人员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

7)发生在校内,经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2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

1)学校内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2)学校内出现鼠疫、霍乱、炭疽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事件标准;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5)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群体性心因反应或不良反应;

6)因实验室毒物(药)品泄漏,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50人,或出现死亡5人以内的病例;

7)发生在校内经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它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3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

1)学校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30-100人,无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腺鼠疫、霍乱病例,发病人数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

3)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漏,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4)发生在校内经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它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鉴于学校公共卫生事件涉及大学生健康安全,社会关注度较高,未达到Ⅲ级标准的一般公共卫生事件,亦按Ⅲ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应急反应。

4.应急信息报告及内容

4.1信息报告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1)责任报告单位:校医院、后勤保障处、学生处、学校办公室;

2)责任报告人:校医院、后勤保障处办公室、学生处办公室、学校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人。

4.2信息报告时限及程序

4.2.1初次报告

校内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校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小组应通过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小组办公室在第一时间内(事件发生2小时内)向省教育厅及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初次报告。

4.2.2进程报告

1)Ⅰ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过程中,校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小组办公室每天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省教育厅及市、区疾控中心。

2)Ⅱ级和Ⅲ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校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小组办公室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省教育厅及市、区疾控中心。

4.2.3结案报告

事件结束后,将事件处理结果报告省教育厅。

4.3信息报告内容

4.3.1初次报告内容

必报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地点、造成伤害的人数等;

选报内容:事件初步性质、发生的可能原因等。

4.3.2进程报告内容

事件控制情况、患病(中毒)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造成事故原因,已经或正在采取的整改措施。

4.3.3结案报告内容

事件处理结果、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

   

   

省政府及省级行政部门

省教育厅

市区疾病预防控制

椭圆:学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流程图)

   

   

   

   


5.应急处置工作程序

省教育厅       省政府及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市区疾控中心

   

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小组

   

公共卫生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组

1)事件发生后,现场的师生员工应立即将相关情况通知学校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办公室,并同时通知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2)学校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办公室接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救治措施;并通过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情况上报省教育厅及市、区疾控中心。

3)校医院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并视情迅速采取转诊、转院等措施;对可疑传染人员及时治疗、隔离、直至请示转入指定的市传染医院。

4)追回已售出(或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中毒品;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5)与严重的中毒或患病人员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有死亡人员的应做好死亡人员家属的接待与安抚工作;积极配合卫生、疾控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与烈性传染病人有密切接触者采取隔离措施;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

6)按照政府和卫生部门需求,落实其他紧急措施;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上级相关部门,请求支持与帮助;

7)在学校适当范围内通报事件的基本情况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预防及自我保护意识;协助卫生等相关部门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评估。

6.后期处置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立即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1)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

2)根据事件性质和相关单位人员的责任认真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3)对事件反应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4)进行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5)尽快恢复学校的正常秩序。若因传染病流行所致,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及患者宿舍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卫生防疫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事件,其水源或场所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

   

校内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

   

教育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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