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向、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坚持正确的办园方向;
2.以《幼儿园教育纲要》为依据,结合幼儿年龄特点和个体差异制定各类教育计划,并认真实施;
3.热爱幼儿,关心幼儿一日生活,按时保质做好班级和包干区的清洁卫生;
4.严格执行食品卫生“五四制”,不买变质食物,做好防毒、防蝇、防腐工作,杜绝食物中毒事故;
5.根据勤俭办园的方针,合理安排各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账目清楚;
6.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建立良好的家园关系。
■部门负责人
园 长 李小革
■联系方式
027—87194733
■办公地点
武汉市雄楚大街693# 武汉工程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