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泵房卫生管理制度
2017年09月01日   水电管理中心   (点击: )

 

   一、二次供水设施必须取得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方可供水。

   二、工作人员上岗时,必须佩戴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发的健康证及培训证。上岗前必须穿戴工作服、安全帽、胶鞋等。

     

   三、保持室内环境干净整洁。水源、蓄水池(水箱)周围30米范围内不得有污染源,供水处(水箱间、井/泵房)要保持整洁,不得存放与供水无关的物品、杂物,井/泵房门、水箱入孔盖必须上锁,设专人管理。与消防泵房之间的门要上锁,并有专人管理。

 

 

   四、水箱间要确保24小时通风。

 

   五、做好水泵房的安全防范工作(防火、防溢水、防投毒、防疫、防污染、防动物、防盗等),不得让无关的人员进入水泵房,认真做好水泵房的清洁卫生。

 

六、供水水箱清洗消毒每年至少一次,须经持有卫生许可证的专业队伍作业。水质每年定期检验一次,且应符合国家水质卫生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每两年换发一次,至少提前一个月进行申请。

 

七、发生间断供水时,要找有关人员尽快调整,必须保证水质不受污染,尽快向用户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日常生活饮用水。

 

八、水质发生异常变化,应立即断水,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妥善解决师生员工饮水问题。待查明原因,处理以后,恢复正常,经水质检测合格再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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