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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工程大学饮用水突发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2019年04月17日     (点击: )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饮用水突发污染事故,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最大限度地减轻事件带来的影响,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指导思想和制定依据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湖北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武汉市城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依据,结合武汉工程大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实际,构建“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全面提高学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1.3基本原则

1)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坚持学校党委、行政的统一领导,实行领导责任制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发生突发事件后,各单位(部门)要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在处置工作中,既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又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责,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严肃责任追究。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突发安全事件第一责任人。

2)预防为主,群防群控。把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在学校日常管理之中,加强基础工作,完善网络建设,增强预警分析,做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将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力争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对师生员工的危害。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一线,掌握情况,控制局面。形成学校各有关单位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格局。

3)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要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原则,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

4)加强保障,提高效率。从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领导机构、经费保障、信息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应急能力,提高工作效率。

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饮用水突发污染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校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分管该项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党政办公室、宣传部、保卫处、后勤保障处、计划财务处、网络信息中心、校医院负责人,各学院党委(总支)书记。

2.2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普及各类发生在学校饮用水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应急机制

3.1应急反应原则

(1)提高意识、预防为主

宣传普及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饮用水,做好每年二次水池(箱)的清洗、消毒、检测,做好水泵、变频控制柜等设备常态化的运行维护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统一领导、依法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3)快速应急、及时处理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即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理,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应急,及时处理。

(4)报告制度

校园水源一旦受到污染,由后勤保障处负责人及时向校领导小组汇报,同时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5)现场保护和水源处理

保护好水源现场,请卫生防疫部门及时提取水样。将污染水源彻底放尽,停止饮用。

(6)指挥协调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指挥各部门工作,协调作好校区水源污染的应急处理工作。

3.2应急反应措施

(1)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紧急组织有关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配合卫生防疫部门迅速开展现场调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了解污染物的种类、性状、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范围及接触人群身体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扩散趋势,并据此提出科学、行之有效的紧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2)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质监测方案,科学采集水样和检测,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并进行动态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水质污染程度、污染趋势、水质动态变化规律,为进一步确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复供水提供科学依据。   

(3)当出现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受到严重污染、威胁供水卫生安全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证水质卫生安全质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临时供水途径,以保证饮用者正常生活饮用水问题,避免和减少水污染对饮用者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

(4)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后,应依法立即、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水污染事故状况,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开展有关调查、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水质监测,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在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针对水污染环节和污染原因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态进一步的蔓延和扩大,严防水污染事故再次发生。

(5)当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后,在恢复供水前,必须重新进行自备水源水或二次供水水质检测,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后方可供水,并公示学生,及时解除控制。

(6)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完成调查、控制、处理,并形成书面材料(内容包括事故经过、现场调查检测结果、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处理经过、效果、存在问题及建议等),按时逐级上报。

4.预防机制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学校应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饮用水卫生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增加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3)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4)加强饮用水卫生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5)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饮用水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6)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广播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饮用水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5.本预案自发布之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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