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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食服务中心 食堂负责人工作职责
2017年09月01日   饮食服务中心   (点击: )

    

一、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食品安全法》,执行食堂卫生工作,消除隐患,杜绝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保证师生有良好的进餐环境。

    

二、食堂负责人在遵守学校的相关政策的前提下,在后勤保障处和中心主任领导下,负责各自负责食堂的饮食全面工作,保证全校师生的正常进餐。

    

三、严格执行防火安全的相关事项,同时督促食堂各档口经营人执行消防安全,消除消防隐患,保证师生有安全的用餐环境。

    

四、对学校大型活动需提供饮食的,按要求接受工作分配,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五、定时组织档口经营人学习及培训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知识和操作流程。

    

六、做好日常工作的监督和管理,随时接受各执法单位和中心的检查。

    

七、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保证任何紧急情况下都有相应的处理措施。

    

八、对食堂的伙食勤动脑、多学习、多引进,保证食堂的食物新鲜、可口,品种和花色齐全。

    

九、严格控制食品价格,杜绝任何私自调价、涨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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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工程大学后勤保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