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组织部《关于2011—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党组织生活安排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经工大集团党总支研究决定,工大集团党总支组织生活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生活要求与相关工作
1、加强支部自身建设,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通过组织生活,加强党性教育,强化党员意识,提高党员对党组织生活会的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会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2、结合工作实际,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各支部要把组织生活学习与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在学习讨论中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学校事业发展献计献策,在实际工作中发挥带头作用。
3、加强组织和管理,确保组织生活质量。各支部书记要把落实组织生活作为支部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组织生活要做到有时间、有地点、有内容、有记录、有总结。
4、认真总结和推广开展组织生活的好方法和好经验。
二、组织生活时间
按照学校教学日历安排,每逢双周周四下午为组织生活时间(节假日除外),各支部可根据工作实际作适当调整,但要充分保证组织生活的次数和时间。
三、组织生活内容
具体安排见《工大集团党总支2011—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组织生活安排表》(附后)。
工大集团党总支
2011年9月6日
工大集团党总支2011—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组织生活安排表
序
| 时间
| 内容
| 主持人
|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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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9月22日
| 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 支部书记
| 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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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0月6日
| 学习《武汉工程大学“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
| 支部书记
| 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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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0月20日
| 学习武汉工程大学2011年暑期研讨会会议精神,围绕校院两级体制改革,深入学习领会吴元欣书记讲话精神和李杰校长的报告;
| 支部书记
| 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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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1月3日
| 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全面推进“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抓好公开承诺、定期讲评、年度总结、群众评议、评选表彰各环节,学习贯彻《关于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意见》,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以更加出色的业绩向党献礼
| 支部书记
| 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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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1月17日
| 学习《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上、下册)、《中国共产党新时期简史》;
| 支部书记
| 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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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2月1日
| 学习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
| 支部书记
| 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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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2月15日
| 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 支部书记
| 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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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2月29日
| 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廉政规定。
| 支部书记
| 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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