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 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雷电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2. 指导思想和制定依据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湖北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湖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依据,结合武汉工程大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实际,构建“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全面提高学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3. 基本原则
(1)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坚持学校党委、行政的统一领导,实行领导责任制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学校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及其下属机构,负责领导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发生突发事件后,各单位(部门)要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在处置工作中,既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又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责,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严肃责任追究。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突发安全事件第一责任人。
(2)预防为主,群防群控。把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在学校日常管理之中,加强基础工作,完善网络建设,增强预警分析,做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将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力争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对师生员工的危害。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一线,掌握情况,控制局面。形成学校各有关单位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格局。
(3)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要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原则,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
(4)加强保障,提高效率。从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领导机构、经费保障、信息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应急能力,提高工作效率。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 防雷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校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分管相关工作的校领导
成员:党政办公室、宣传部、学生处、保卫处、后勤保障处、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基建与维修处、计划财务处、网络信息中心、校医院负责人,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
2. 防雷减灾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根据雷雨的预报和实际情况,决定、发布本预案启动时间、截止时间并组织实施。遇有严重灾情时,根据本预案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应急处理机制
1. 应急反应
灾情发生后,防雷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全面开展工作。
(1)计划财务处负责落实防雷减灾资金;
(2)后勤保障处负责水、电设施及树木的防雷击应急处理;雷击病人的救护;
(3)保卫处负责雷击现场的治安维护;
(4)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雷击资产的损失评估;
(5)基建与维修处负责防雷设施的维护及事后恢复。
2. 防雷减灾安全措施
每年夏季开展一次防雷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1)防雷安全教育、防雷安全责任制、防雷安全措施、雷击事故报告等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
(2)新(改、扩)建项目防雷装置是否通过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3)已建防雷装置的运行状况是否按规定组织定期检查和检测;
(4)安装使用的防雷产品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备案等。
3. 建立防雷减灾监测巡视制度
防雷减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应主动从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渠道及时了解雷电灾害预警信息,定期组织开展我校防雷安全工作巡视检查,并做好记录,对排查出的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防患于未然。发生雷击险情时,领导小组要在最短时间内做到指挥、领导到位,及时组织救援人员到位,协调物资、资金到位,确保高效妥善处置灾情,并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和上报工作。
四、后期处置
1. 善后处置工作
学校相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全面开展公共突发事件损害核定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理污染物,对事件情况、人员补偿、征用物资补偿、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组织社会救助,制定补偿标准和事后恢复计划,并迅速实施。
2. 调查和总结
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成立公共突发事件原因调查小组,组织专家调查和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学校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经验和教训,评估应急处置工作,制定整改措施,追究责任。
3. 灾害损失评估
财务处、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后勤保障处等部门做好灾害损失的调查和评估工作。
五、责任奖惩
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学院(部)书记是本单位、部门防雷减灾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履行职责,身先士卒,抓好动员部署,落实好相关工作。检查工作的责任单位
根据我校具体情况,电力、水塔的防雷设施检查由后勤保障处负责;公用房、家属住宅的防雷设施检查由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负责牵头,基建与维修处配合。
六、预案管理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发生破坏性雷电灾害及市政府发布破坏性雷电灾害预报后的应急阶段。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