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地震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2.指导思想和制定依据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湖北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湖北省地震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依据,结合武汉工程大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实际,构建“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全面提高学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3.基本原则
(1)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坚持学校党委、行政的统一领导,实行领导责任制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学校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及其下属机构,负责领导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发生突发事件后,各单位(部门)要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在处置工作中,既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又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责,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严肃责任追究。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突发安全事件第一责任人。
(2)预防为主,群防群控。把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在学校日常管理之中,加强基础工作,完善网络建设,增强预警分析,做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将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力争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对师生员工的危害。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一线,掌握情况,控制局面。形成学校各有关单位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格局。
(3)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要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原则,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
(4)加强保障,提高效率。从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领导机构、经费保障、信息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应急能力,提高工作效率。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校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分管相关工作的校领导
成员:党政办公室、宣传部、学生处、保卫处、后勤保障处、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基建与维修处、计划财务处、网络信息中心、校医院负责人,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
2.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在我市发生破坏性地震及市政府发布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后,领导小组立即启动,负责全面组织、指挥学校的抗震救灾工作。
三、应急处理机制
1.临震应急反应
接到武汉市市发布的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后,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应立即宣布学校进入临震应急期。
(1)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安排专人、各部门抽调精干力量昼夜值班,保证联系渠道畅通、信息反馈及时。
(2)基建与维修处根据灾情的发展和建筑物抗震能力及在建工程的施工情况,发布避震通知,必要时组织人员疏散
(3)后勤保障处对食堂、水、电、气等设施采取紧急防范措施。
(4)保卫处保持校园治安状态良好,认真做好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校内稳定。
(5)党政办公室、保卫处、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后勤保障处等部门负责组织抢险救灾队伍,准备抢险器材、车辆以及物资、医疗救助服务等。
(6)党政办公室、宣传部等部门利用各种宣传平台,真实通报震情,平息谣传或误传。
2.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1)当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开展工作。
(2)迅速了解震情、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上报省教育厅,宣布学校进入震后应急期。
(3)布置学校地震应急工作,迅速组织抢险救灾突击队进行抢险和自救工作,必要时请地方有关部门紧急支援。
四、应急保障
1.人员保障
党政办公室、保卫处、后勤保障处等部门组织人员和设备、车辆参加抢险救灾,各学院、直属单位积极组织人员进行自救。党政办公室、后勤保障处、学生工作处、保卫处等部门要做好群众的转移和安置工作;国际学院要负责协助做好外籍教师和留学生的转移安置工作。
2.信息保障
网络信息中心最大限度地保障网络通信系统的畅通。党政办公室、宣传部等部门按照规定及时向全校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审慎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稳定群众情绪。所有稿件须经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发布。
3.秩序保障
保卫处、后勤保障处、学生工作处等部门要维护好校内秩序,加强对重点部位的保卫。
4.生活保障
后勤保障处、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等部门最大限度地保障学校水、电及生活物资的供应及储备。
五、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工作
学校相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全面开展公共突发事件损害核定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理污染物,对事件情况、人员补偿、征用物资补偿、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组织社会救助,制定补偿标准和事后恢复计划,并迅速实施。
2.调查和总结
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成立公共突发事件原因调查小组,组织专家调查和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学校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经验和教训,评估应急处置工作,制定整改措施,追究责任。
3.灾害损失评估
财务处、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后勤保障处等部门做好灾害损失的调查和评估工作。
六、责任奖惩
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学院(部)书记是本单位、部门抗震救灾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履行职责,身先士卒,抓好动员部署,落实好相关工作。
七、预案管理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发生破坏性地震及市政府发布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后的应急阶段。对没有破坏而有强烈震感的地震事件,除不需要布置救灾工作外,其它等同于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